“我在领取营业执照后,不用办理食品经营行政许可证,只需告知承诺就可营业。”在广东省中山东区街道起湾道经营沙县小吃店的郭女士,先后开过几家小吃店,对中山营商环境的不断提升颇有感触。
日前,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肖小娟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,近年来,该局落实依法治市要求,在食品餐饮经营许可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制,解决了准入不准营的问题;同时,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,让经营者轻装上阵,并强化市场监管执法,规范信用约束,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市场主体活力得到释放。
截至4月中旬,中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超过53万户。
“告知承诺制”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
近日,中山市某餐饮店需要申办食品经营许可,经营者通过线上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相关资料,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。工作人员核对资料齐全后,免予现场核查,当场向其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并生成《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电子证书。
2017年9月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小餐饮承诺制审批制度改革,对按规定无需设置专间的小餐饮实施“申请人承诺制”。2020年11月,该局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将“告知承诺制”扩大到连锁餐饮服务单位,百胜餐饮(广东)有限公司和广东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率先享受政策红利,这两家企业在中山市内增设直营门店,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时可选择通过“告知承诺制”办理。
据悉,实施“告知承诺制”前,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市场主体,在领取营业执照后,还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行政许可证,经营者从提出申请到领证需要10个工作日。而在推行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后,不必等到办好行政许可证,先备案就可开始营业。
“告知承诺制”在备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方便群众,申请资料齐全即可当场或者1个工作日收到行政许可决定,大大缩短了门店从筹办到开门营业的时间,降低餐饮单位筹办成本,助力餐饮企业做大做强。
已对全市343宗行政处罚案件予以免罚
“小微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因经验不足,对政策法规不了解,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轻微违法行为的概率更高。”肖小娟介绍,2019年年底,该局出台全市首份《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》(简称《免罚清单》),截至2021年11月,市场监管领域已对全市343宗行政处罚案件予以免罚。
经营者廖先生在互联网设立的“中山市某投资有限公司”官方网站的页面上发布含有“精明妈妈的最佳选择”内容的广告,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。廖先生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有关规定,依法应予以处罚。考虑到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,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,且涉案广告仅发布在其自设网站内,违法行为轻微并在案发后及时改正,涉案违法广告用语并不会产生明显的误解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虑其违法行为情节、社会危害性等因素,决定对该公司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。
肖小娟介绍,《免罚清单》通过建立一个容错纠错机制,对不直接影响公众利益、不直接损害特定人利益、不产生实际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、首次违法、能及时改正的27种轻微违法行为,通过责令改正、行政告诫、约谈、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进行教育纠正的,免予行政处罚。免罚类型包括责令改正或警告前置类、证照管理类、广告类、商品标识标示类、其他轻微违法类五大类。
据介绍,2021年11月1日,新修订的《免罚清单》正式实施,新政调整了原有清单结构,规范了内容表述,相应合并、扩充了清单内容,新增了“超经营范围从事非许可类经营活动”“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”“广告业统计报表”“电子商务信息公示”“专利标识”等相关不予处罚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