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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浙江:骗保列入信用“黑名单”
    浏览次数:312  添加时间:2020-01-12 14:47:40
    《浙江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》。今后,不管是医疗机构、定点药店,还是参保单位及个人,只要存在骗取医保基金的失信行为,都将被列入信用“黑名单”。市民发现骗保等违规行为,可拨打全省投诉举报电话,一经查实,将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,最高奖励为10万元。

      据介绍,自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开展至今,浙江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752家,处理1808家,处理参保人员716人,追回欺诈骗保资金1767万元。从今年开始,该省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对所有定点药店、定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检查。力争到2021年,医保基金支出增幅得到有效控制。同时,将与国家、省公共信用平台对接,将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药店、医保医师、执业药师、参保单位及参保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信用档案,对违法违规、严重违反协议规定的机构和个人,建立“黑名单”制度,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、公示和预警。通过多部门联合惩戒,实现“一处违规,处处受限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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